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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境外投资外商投资核准办法将更新
来源:中国化工报发布时间:2012年08月20日作者:
境外投资外商投资核准办法将更新


 

利好海外开发资源类项目,引导外资投向进一步优化


  8月16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》和《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》两个征求意见稿,拟替代原有《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》和《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》。石化业内人士表示,两个新办法最突出的特点是:需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境外投资项目总金额提高,反映出国家加力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,有利于业内企业到境外投资油气等资源开发类项目;引导国外资金投资国内鼓励类、允许类项目,并严格控制投资限制类项目。

  记者了解到,《境外投资核准管理办法》将原来需国家发改委核准的资源开发类项目中方投资额由“3000万美元及以上”调整为“3亿美元及以上”。中国石化联合会国际合作部主任庞广廉告诉记者,中国政府一直鼓励企业走出去,这一调整正是为了适应近年来的新变化。

  庞广廉介绍,近年来石油和化工企业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呈现大型化趋势,并成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排头兵。“去年我国最大的能源类收购案是中国中化集团30.7亿美元收购巴西一油田,今年中国海油收购尼克森的金额已经达到151亿美元。中石油、中石化也在积极部署加拿大油砂投资。中央企业海外投资逐年增加,民营企业的资金也越来越充裕。”因此,国家放宽境外投资项目金额限制是大势所趋。

  同时,在资源开发类项目中,天然气被单独列出,受到了更多关注。“随着世界能源格局的变化,天然气成为新的投资机会,不管是常规的还是非常规的。”庞广廉认为,我国已经提出加大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,鼓励企业境外投资天然气就是必然的。“美国页岩气的成功开发吸引了众多中国企业的目光,实际上‘三桶油’在国外页岩气的投资已达60亿美元,远远超过在国内页岩气的投资。”庞广廉说。

  《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》也进行了调整,需国家发改委核准的鼓励类、允许类项目由“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”变更为“总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”。

  庞广廉就此分析指出,当前各地政府在项目审批上已经逐渐成熟,不会再为了吸引投资一哄而上了。“在石化行业外商投资座谈会上,一些外企反映,现在各地政府项目审批越来越谨慎,厦门、大连等地的群体事件也反映出我国民众对石化项目建设环境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。在这种情况下,国家发改委适度放开条件,由地方政府核准中小型项目,国家发改委只需对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进行把关。”庞广廉说。

  但是,外商“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”的规定没有改变。庞广廉认为,这反映了我国政府对限制类产业一贯的严控态度。现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,但仍然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,才能顺利完成结构调整的重任。